2012年12月24日 星期一

房貸利誘有詐?貸款年限算總息 卡保險


「指數型」最常見 依個案調整計息
【黃怡樺台北報導】初次申請房貸的民眾一定要謹慎小心,在五花八門的房貸商品中,不要誤入「利率」陷阱。專家建議,民眾購屋要先評估自己的財務狀況,並以預計貸款的年限計算「總利息」,才能找到最划算的房貸產品。
銀行業者指出,民眾最常挑選的房貸商品為「指數型房貸」,分為「一價到底」、「前低後高」等類型,兩者計算方式均根據國內主要行庫「定期儲蓄利率指數」作為調整房貸利率的標準,再依個案調整定出房屋貸款利率 
由於定期儲蓄利率指數是按月或季調整,實際房貸利率差異主要在於調整條件不同。「一價到底」的指數型商品,加碼利率為固定不變;「前低後高」的指數型商品,會按各銀行規定,通常前6個月較低,往後為階段式調高。 
此外,銀行業者表示,固定利率房貸不受市場利率波動影響,若民眾預測未來市場利率走揚,即可選擇固定利率房貸,相對省息。信義地政士聯合事務所專案經理林以德認為,市場利率受到總體經濟影響,如果總體經濟沒有改變,利率條件則差不多。 
利差逾0.5%轉貸有利
民眾選擇房貸商品時,應考量想持有這筆不動產的時間,而非貸款期限的長短,林以德建議,貸款人應預先計算還清貸款年限,並分別試算借款期間「總利息」,若貸款年限為20年,但預計7年還清,則可選擇「前低後高」的指數型商品,其利率比較划算。
林以德說明,一般房貸3~5年綁約期,若想提早還清房貸或轉貸,須注意綁約期和違約金規範。轉貸要考慮繳付的地政規費、代書費及銀行相關費用,若於綁約期內轉貸,還須付違約金,除非利差0.5%以上,否則不建議轉貸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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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13日 星期四

銀行不良債權 不可再轉賣

(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2日電)金管會今天表示,未來銀行出售房貸車貸等不良債權,應該要求得標的資產管理公司(AMC)不得再轉售給第3人,並且應委託原銀行或者銀行指定或同意的催收機構進行催收。

為了保護貸款人基本權益,以及避免不當催收,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今天公布,新增「非企業戶擔保貸款(以車貸房貸居多)不良債權」的管理規範。

金管會表示,未來金融機構出售車貸、房貸等擔保貸款不良債權等,應該要求得標的AMC公司不可以再轉售給第3人,並且應委託原金融機構,或者其指定、同意的催收機構進行催收。

同時,金管會指出,為了協助債務人保有賴以居住的自用住宅,若已經出售的擔保貸款為自用住宅借款者,客戶提起前置協商時,AMC公司不行使加速條款或延長還款期限,最長為6年。

金管會統計,民國99年賣掉有擔保貸款的不良債權是7億元、100年7億元、101年到9月底是1億元,相較於無擔保貸款99年賣掉118億元、100年293億元、101年到9月底45億元,金管會說,銀行出售有擔保貸款給AMC公司金額算少。1011122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cna.com.tw/News/aFE/201211220400-1.aspx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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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2月6日 星期四

配偶欠債 銀行不得逼代償

【何哲欣、林潔禎╱台北報導】未來配偶欠錢,另一半不用再擔心被討債!立法院司法委員會昨初審通過《民法》修正草案,明定夫妻間的「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」不得讓與或繼承;也就是說,未來配偶欠債,銀行、討債公司等第三者無法再藉由請求權代位求償,要求夫或妻吐出財產還債。長期關心卡債族的律師林永頌說,銀行討債越來越多,造成很多家庭破裂,「修法可加以嚇阻,幫助更多家庭。」

民法夫妻財產債務修正

推動此修法的民進黨立委尤美女說,原本該請求權屬配偶專屬,2007年修法將專屬權刪除,導致銀行等債權人可藉此向欠債的配偶代位求償討債,因此提案修法,增訂「請求權,不得讓與或繼承」。換句話說,所謂妻債夫還或夫債妻還的情況,經過這次修法不再發生。 

「至少讓我有個家」

尤美女日前曾幫卡債族張先生舉行記者會。張先生積欠卡債500多萬元,近年到處躲債,不常回家,但月薪僅3萬元的太太名下有房子,台新銀行今年2月向法院聲請求償,還揚言法拍房子。
張先生昨受訪說,借錢時妻子都不知道,應該由他自己承擔,銀行卻找他老婆,若修法通過,「至少讓我有個家,不用擔心被老婆趕出門、當遊民了。」
法務部指出,這次修法重點在於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不得繼承或讓與,夫妻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只限於夫妻本人才可以行使,「落實夫妻財產各自獨立的精神。」
律師林永頌說,根據統計,到今年8月止,已經有1484個銀行聲請代位求償案,其中,台新銀行與台新資產管理公司共842件,合計約5成7;由於夫妻間欠債的一方,通常已不再拿錢回家,獨留另一方照顧家庭,若讓銀行還可藉此討債,甚至查封剩餘財產、連房子都不保,將造成家庭破裂的悲劇。 

惡性躲債另有規範

林永頌表示,外界可能擔心,修法後可能有夫妻藉此惡性躲債,例如先生欠一屁股債,卻把財產賤賣或贈與妻子,但現行《民法》第244條已有規定,債權人可聲請法院撤銷該行為,債權人權益並不受影響。 

台新銀:依法辦理

被點名的台新銀昨表示,台新銀向來是依法律程序經由法院公正裁判,以保障合法債權回收;未來相關法條修訂後,將依最新公布的法令辦理。 


新聞來源: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appledaily/article/headline/20121123/34660304/配偶欠債銀行不得逼代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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